學位生獎學金 政府獎學金

教育部臺灣獎學金(MOE)  |  ▶外交部臺灣獎學金(MOFA)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NSTC)
臺灣獎學金

【重要提醒】
此獎學金由政府各部門負責核發,國際處並無承辦此業務,申請詳情請洽【台灣獎學金計畫網站】。

獎學金種類

教育部 臺灣獎學金 (MOE)

教育部 臺灣獎學金南亞專區(印度、不丹、孟加拉、斯里蘭卡、尼泊爾)

► 南亞學生可同時申請臺灣獎學金及針對南亞學生的獎學金,若皆錄取則需擇一領取
申請資格:

 - 具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
 - 下列人士不得提出申請:

  • 具僑生身分或中華民國國籍。

  • 已保留國內大學校院學籍或已在臺註冊入學就讀國內大學校院者。但申請下一階段學位獎學金之應屆畢業生,不在此限。

  • 曾在臺就讀擬申請之同一級學位課程。

  • 在臺就學期間為我各大學校院依據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雙(聯)學位生

  • 受領本計畫各級學位課程獎學金總期限超過五年。

  • 曾被註銷本獎學金或本部華語文獎學金受獎資格。

  • 在臺就學期間同時受領我政府機關(構)或學校所設置之 獎補助金,其不包括由就讀學校配合本項獎學金執行計 畫,於超過本部補助學雜費上限金額時,所提供受獎生學 雜費部分補助款。

※ 受獎生若在該學年第一學期未達成績標準(學士 70分以上,碩/博士 80分以上),下學期(三月)之獎學金將會取消發放。
※ 受獎生若在該學年第二學期未達成績標準(學士 70分以上,碩/博士 80分以上),下學期(九月)之獎學金將會取消發放。
※ 受獎生若連續兩學期未達成績標準,將會直接註銷本獎學金之受獎資格。

申請時間:

原則上於每年21日至331日之間。(請再詳閱每年公告)

獎助期間:

- 博士:至多四年 (48個月)
- 碩士:至多兩年 (24個月)
- 學士:至多四年 (48個月)

※每名受獎生受領本獎學金總期限累計不得超過五年
※新學期由二月及九月開始,獎學金需在完成註冊後才能發放。
※獎學金將於每月月底前入帳。
※每年一月的獎學金可能因為財政年度轉換而延後發放,二月的獎學金也有可能因為新年春假而改變發放時間,請您提前準備。

 

獎助額度:

- 碩士及博士: 每月新臺台幣20,000元整
- 學士: 每月新臺幣15,000元整
- 每學期補助受獎生全額學費及部分雜費(包含保險、住宿費及網路費等)。

 
申請方式:

- 此獎學金由政府各部門負責核發,國際處並無承辦此業務,申請詳情請洽【相關網站】,需向各駐外館處申請。

 

※ 受獎生請於每學期開學前完成註冊、並使用獎學金線上申請系統申請續領,需上傳「上學期成績單之影本」、「效期內ARC」及「註冊繳費證明」,以確認續領。

研究生無修習任何課程,正在撰寫論文者,請於線上申請時填寫推薦人,送出申請後,系統會自動寄發推薦函邀請信給推薦人,需提醒推薦人協助完成推薦函。

續領申請:系統連結

系統使用說明:檔案連結

 

外交部 臺灣獎學金 (MOFA)

申請資格:

 - 具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
 - 未具我國國籍或僑生身分。
 - 未曾在臺就讀擬申請之同等級學位課程。
 - 受獎期間非為我國各大學校院依據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
 - 未曾被我國政府機關或相關機構註銷獎學金資格。
 
※ 受獎生若在該學年第一學期未達成績標準(學士 60分以上,碩/博士 70分以上),下學期(三月)之獎學金將會取消發放。
※ 受獎生若在該學年第二學期未達成績標準(學士 60分以上,碩/博士 70分以上),下學期(九月)之獎學金將會取消發放。
※ 受獎生若連續兩學期未達成績標準,將會直接註銷本獎學金之受獎資格。
 
申請時間:

原則上於每年21日至331日之間。(請再詳閱每年公告)

 

獎助期間:

- 博士:至多四年 (48個月)
- 碩士:至多兩年 (24個月)
- 學士:至多四年 (48個月)

※新學期由二月及九月開始,獎學金需在完成註冊後才能發放。
※獎學金將於每月月底前入帳。
※每年一月的獎學金可能因為財政年度轉換而延後發放,二月的獎學金也有可能因為新年春假而改變發放時間,請您提前準備。

 

獎助額度:

- 學費: 受獎生依照一般生收費標準繳費。
- 獎學金: 每月皆為新臺幣33,000元整

 

申請方式:

- 此獎學金由政府各部門負責核發,國際處並無承辦此業務,申請詳情請洽【相關網站】,需向各駐外館處申請。

※ 受獎生請於每學期開學前完成註冊、並使用獎學金線上申請系統申請續領,需上傳「上學期成績單之影本」、「效期內ARC」及「註冊繳費證明」,以確認續領。

研究生無修習任何課程,正在撰寫論文者,請於線上申請時填寫推薦人,送出申請後,系統會自動寄發推薦函邀請信給推薦人,需提醒推薦人協助完成推薦函。

續領申請:系統連結

系統使用說明:檔案連結

Top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 (NSTC)

提供單位: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獎助金:

獎勵期間自博士班一年級起至三年級止,每月獎學金至少新臺幣4萬元,獎學金全數由本會支應。方案說明如下

一、獎勵對象:

114年(包含二月或九月註冊)入學就讀之博士班一年級新生,不包含在職進修或陸港澳地區之學生,且無支領其他政府部門同性質獎學金者。

二、名額分配:獎勵名額1年1千名,分為下列國科會甄選及國科會核配兩類:

(一)國科會甄選:依本函公告期程由申請人自行於國科會線上系統提出申請,經國科會審查擇優獎勵,名額共計400名。

(二)國科會核配:國科會分配設有博士班新生招生名額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補助名額,共計600名;將另函通知各校檢附依行政程序訂定之獎勵規定,函送本會備查及提出申請。

三、國科會甄選期程:

(一)依國科會規定期限,由符合資格之申請人至國科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並繳交資料,完成線上送件。首次申請者須先完成線上註冊。

(二)補助經費每學年分兩期撥付,由申請機構按國科會甄選及國科會核配兩類分別造具獎勵名冊,依核定通知函規定,以院校為單位向國科會請領獎學金。

四、本項獎勵措施相關資訊,請至國科會網站本校研發處網站查詢

​(一)獎勵措施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專案諮詢專線,電話:(02)2737-7855;電郵:2023nstcgrf@nstc.gov.tw

(二)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國科會資訊客服專線,電話:(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