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學生計畫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秋季班 交換計畫簡章《 

(20250910更新)

 

🌎依據法規:國立中興大學交換學生赴國外及大陸地區姊妹校就讀選薦要點

🌎114-2交換計畫說明會PPT114.2.19說明會影片

 

▶申請資格▶申請說明▶交換生義務▶表格與常用連結

計畫宗旨

為增廣學生學習領域暨國際視野,甄選品學優良、外語流利之本校學生,前往國外或大陸地區姊妹校進修一學期。

 

申請資格 

1. 身份:本校學位生(含進修部)

  • 學士班一年級僅可申請春季班、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一年級(含)以上或博士班一年級(含)以上,通過系所推薦者。
  • 延畢生得申請並出國交換,但出國交換不得作為申請延畢之理由。
  • 陸港澳僑、外籍學生亦可申請,如欲申請大陸學校交換,需另先詢問承辦人員,姊妹校不一定接受。

* 註:本校學位生赴海外交換期間需保有「在學」身分。

2. 成績要求:學士班學生歷年在校總平均分數60分(含)以上。

3. 外語能力:具備效期內外語能力檢定證書,且符合本校及交換學校門檻者(申請大陸地區則免)。 

 

本校赴外交換英語能力門檻:CEFR B2 

檢定名稱 分數

TOFEL iBT 托福 (網路測驗)

72 以上
TOFEL ITP 托福 (紙筆測驗) 527 以上
IELTS 雅思 5.5 以上
TOEIC 多益 785 以上


※ 若申請學校未註明語言能力要求,或要求比本校自訂標準低,則須符合本校標準。

※ 非英語系國家學校若可接受其他語言檢定,則可免交英語能力證明。(申請志願序中若有任一所學校要求英語能力證明,仍須於校內申請時繳交英檢證書。)

 

如何成為交換學生?

以下僅針對本校薦外交換計畫說明,倘若同學透過系所合作或其他管道申請到國外學校,則一切自理。

🌎申請前

一、提前準備

  • 提前考取語言檢定,以利報名時繳交效期內語言檢定證書。
  • 維持學業成績、累積有利審查的校內外經歷。
  • 確認獎學金等資源。

 

二、詳閱簡章

115學年度第一學期 秋季班交換計畫簡章

交換期間:115學年度上學期(115-1,即國外2026年9月前後前往交換)

注意:本校在籍學生在同一學制內(ex.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最多可交換兩次, 每次以一學期為限。欲交換一學年者,必須申請兩次,並重新繳交所有資料,但不保證能夠錄取與前一學期交換相同之學校,錄取學校仍會依照本學期申請同學成績去排序及分發。

 

三、確認交換學校資訊

【交換學生計畫學校一覽表--海外地區】

【交換學生計畫學校一覽表--大陸地區】

若有更新會註明更新日期。

 

四、參加交換計劃說明會、交換心得分享會。相關資訊將另行公告。

 

🌎線上申請

步驟一:完成線上資料填寫及上傳資料

步驟二:線上推薦函填寫(系統會於完成填寫後自動寄信給教授)

兩步驟皆需完成,請注意填寫時間,逾期或資料不全,於截止日後將不予受理!!!

>>線上申請系統<<

開放時間

申請及繳件:114年10月13日(一) 12:00 至 114年11月13日(四) 12:00

推薦函填寫:114年10月13日(一) 12:00 至 114年11月20日(四) 12:00

 

🌎申請後

一、查看錄取公告並回填錄取意願

二、提名及姊妹校申請,詳見計畫流程說明。

三、取得入學許可,詳見計畫流程說明。

四、準備出國事宜。

 

交換生義務 

1. 交換生仍須完成本校學雜費之繳交以完成本校註冊。 
2. 交換期間於本校不需進行本校任何選課動作(除碩士生需要選論文學分),於交換期間一定要選修相等於本校6學分(修課時間 108小時)之課程,如對方校有最高學分的限制,請務必遵守選課規定。選課無特別限制,除課程有修課的特殊條件。
*凡經學生所屬系(所、學位學程)認定抵免之科目(即便學生申請抵免學分數為零),皆呈現於學生成績單
3. 交換學生於交換學校完成註冊手續後,即視同為該校學生,應遵守該校一切規定,不得做出有損兩校校譽行為。 
4. 抵達該校及返國兩週內須填寫交換生赴國外研修通知單。 
5. 交換期間,應密切與本處保持連繫,並留意自身安全問題。 
6. 返國兩個月內須繳交心得報告 ,同學所繳交之心得報告,本處有權在網站公開及使用於各種相關活動文宣用品上,不需另徵同學同意。 
7. 交換生返國畢業前,應盡義務協助及輔導本校同學,並提供相關諮詢及必要資訊。 
8. 交換生返國後應參與相關宣傳活動(如國際週)至少3小時。
 

 

表格與常用連結

【我的中興時代國際〝關〞】

 

聯絡本處

學術交流組 蔡沛恩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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