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計畫(新型專班)
中華民國教育部 (MOE)推出「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計畫(新型專班)」,
專門針對畢業後來台灣求學或就業的優秀人才。
這個計畫整合了政府、產業和大學的資源,
擴大吸引優秀國際生來臺就讀與留臺工作。
★更多關於新型專班及國發會產學獎助金的信息,請查看:簡章
政策重點
1. 新型專班開班領域
涵蓋 STEM、金融及半導體等重點產業領域。2. 補助項目與方式
方式一:政府與企業共同補助
由國發基金提供產學獎助金,補助項目包含:
- 初次來臺行政費用(健康檢查、簽證、文書驗證)
- 單程機票
- 最多 2 年學雜費(每年上限 10 萬元)
企業則提供:
- 每月生活津貼(每人每月 1 萬元以上)
- 實習期間不低於基本工資之津貼
方式二:企業全額補助
由企業全額負擔上述所有費用。
3. 畢業後就業義務
方式一: 須依領取企業生活津貼年限留臺就業,履約後可選擇續留或返國工作。方式二: 須依領取年限履行就業義務,惟不受限於留臺,可由企業安排至海外分公司或海外臺商企業任職。
獎學金說明
1. 獎助內容
錄取學生將獲得由國發會或合作企業提供的產學獎助金,補助項目如下:
- 
	行政費用補助:一次性補助初次來臺所需行政費用(健康檢查、簽證、文書驗證),補助上限為:
 - 新南向及其他國家:10,000 元
 - 歐美國家:25,000 元(核實報支)
- 
	來臺機票補助:一次性補助最直接航程之經濟艙單程機票,補助上限為:
 - 新南向國家:9,000 元
 - 歐美國家:35,000 元(核實報支)
- 
	學雜費補助:註冊入學後最多補助 2 年,每年上限 100,000 元(每學期上限 50,000 元)
 - 第二年補助需通過華語文能力測驗(中文授課班 B1 以上、英文授課班聽讀 A2 以上)及學校與企業審查。
2. 生活津貼
每位錄取學生將由合作企業提供每月新臺幣 10,000 元(含)以上之生活津貼。
3. 學生義務
- 
	領取國發基金者:需依領取年限留台就業(領一年留一年,領兩年留兩年),企業享有優先聘用權。
- 
	領取企業全額補助者:亦需履行相同年限之就業義務,但可依企業需求外派至海外分公司或海外臺商企業任職。
聯繫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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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886-4-22840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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