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113年度「學海惜珠」計畫甄選辦法

目的

鼓勵清寒優秀學生赴海外大學校院研修。
 

依據法規

(1)     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民國 110 年10 月 20 日修正)
(2)     (2020.04.16 修正通過)國立中興大學選送學生赴國外研修獎學金審查作業要點
(3)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出國期間有關學業及學籍處理辦法
 

學生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並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籍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修畢後需返校取得學位。
(2)    申請學海惜珠者應有下列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資格,且在校學業成績優異或在專業領域有研究著作或具體獲獎事蹟者:
   ●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
   ●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
   ●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 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
(3)    預計可取得海外研修機會(例如:通過本校交換學生甄選、或透過教授介紹、或自行與海外學校聯繫好),但不含赴大陸、香港、澳門地區研修。
(4)    具相當程度之外國語言能力:
   ● 如出國研修學校訂有標準、以該校標準為主
   ● 如出國研修學校無標準,需提出以下任一語言能力證明文件:
   -英語系國家:TOFEL iBT69 分,雅思 5.5 分及 TOEIC670 分通過。
   -其他語系國家:該國語言檢定或英語系國家標準。
語言證明須為收件截止日 2 年內考取(2022 年 3 月 20 日後考試之證明)
(5)    未同時領取政府、校內外其他留學獎學金或交換學校提供之交換學生獎學金者。
(6)    研修期程不得低於一學期或學季,最高以一學年為原則。

申請時間

113年2月20日(二) 中午12點 至3月20日(三) 中午12點。

申請程序

請至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
申請時需上傳以下文件。
(1)    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表(doc檔odt檔):需先請系、院核章後再上傳。
(2)    戶籍謄本正本。
(3)    持政府認定證明(請參閱各資格應檢附之文件)。
(4)    赴國外研修計畫書(doc檔odt檔):1,000-1,500 字,需含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 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
(5) 赴國外研修動機及企圖心、前瞻性(doc檔odt檔
(6)    在校歷年成績單。
(7)    歷年名次證明。
(8)    外語能力證明,需為申請截止日 2 年內證明;2022 年 3 月 20 日後考試。
(9)    優秀表現證明:如比賽得獎獎狀、社團幹部證明等。
(10)    推薦函二封:透過本處申請之交換學生將自動沿用交換計畫推薦函,雙聯及跨洲學生需請校內教師至線上系統填寫推薦函。
 

獎助名額及額度

依教育部當年度計畫審查結果而定。
 

備註

其他未盡事宜,概依「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辦理。
 

聯絡

國際事務處張小姐(04-22840206#26/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