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09學年赴俄羅斯研習俄國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

說明:教育部每年與俄羅斯依平等互惠原則,推動雙方語文研習交換獎學金計畫,今年共有3所學校參與。

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在校最近2年內俄語文任一學期成績75分以上或具俄語文能力證明文件者。
3. 於110年2月至6月可出國 (推薦時,先確認及評估申請學生赴俄可能性。)
4. 如獲獎,須同意具結保證於留俄期間不會非法打工、兼差或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不參與針對俄國政府之抗爭與政治活動,且不會做出嚴重影響學生形象及與學生義務相悖之重大過失行為(如曠課、離開留學地未事先以書面告知並獲校方及駐俄羅斯代表處教育組同意、未按時繳交作業及參加考試等)內容之聲明書。
5.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專校院在校生。惟今年輔畢業者亦可報名。

 

申請文件 (1式4份)

1. 報名表。
2. 自傳、俄羅斯簡介及學習計畫書各乙篇(以英文或俄文撰寫),字數不限。
3.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相關資料。
4.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 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
6. 俄語文任一學期成績75分以上或具俄語文能力證明文件。

 

申請期限

109年7月31日下午4點前,將文件送至國際事務處。

 

附件:簡介及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