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4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

 
受獎期間及待遇:

赴韓研習韓語文課程6個月(114年9月至115年2月),依學校提供受獎獎期間為準。各校待遇不同,請查閱附件。

可申請的學校: 
  1. 明知大學
  2. 全南大學
  3. 淑明女子大學
  4. 全北大學
  5. 韓國外國語大學
  6. 首爾大學
  7. 信韓大學
  8. 國立順天大學
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任一學期韓文成績80分以上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者
  3. 申請期間可出國進修者。(校內推薦需評估申請者赴韓研習決心,含獨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支持態度、南北韓國際局勢發展、天災、疫情現況等因素)。
  4. 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之我國大學學士班在校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惟應屆畢業生無法填選全北大學為其志願;另已畢業之學生不具報名資格。
  5. 須經本校推薦
申請文件:
  1. 報名表
  2. 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獎學金申請表
  3.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簡歷1篇(至多限A4兩面篇幅)。
  4. 以韓文或英文撰寫讀書計畫1篇(至多限A4兩面篇幅)。
  5. 英文版大學以上各學年成績單影本。
  6. 師長推薦信1封(韓文或英文)
  7. 在校韓文成績80分以上(請在成績單上標明)或韓語文能力2級以上檢定通過證明;若檢定考試尚未公布成績者,得先以切結書代替。
  8.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證明或說明(韓國或英文,無則免)。

校內申請期限: 114年5月13日下午4點,申請文件1式紙本送至本處,另需繳效一份PDF電子檔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信件主旨請寫上「教育部辦理114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獎學金甄選」)。逾期不候。

本校可提名名額: 1名

申請文件下載: